有關非自願離職,參加職訓補助問題 - 事業
By Christine
at 2009-09-11T00:00
at 2009-09-11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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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因矢業由就服中心轉介上職訓課程期間為240小時,事後她才發現生活津貼有問題,照理應是要最少是補助一個月,我們其他同學因申請補助單位不同,我們是拿一個半月的生活津貼,而她就服中心只給她20天的錢,我不曉得這是怎麼算的,她之前沒有申請過相關補助,且她也是第一次申請矢業給付,不是說最多可以請6個月嗎她明明有上滿30天的課為什麼只能拿20天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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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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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Frederic
at 2009-09-13T10:10
at 2009-09-13T10:10
可能原因在於→失業給付申請與職訓津貼申請期間重覆
(保險之給付限制)
被保險人於失業期間另有工作,其每月工作收入超過基本工資者,不得請
領失業給付;其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基本工資者,其該月工作收入加上失
業給付之總額,超過其平均月投保薪資百分之八十部分,應自失業給付中
扣除。但總額低於基本工資者,不予扣除。
領取勞工保險傷病給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臨時工作津貼、創業貸款利
息補貼或其他促進就業相關津貼者,領取相關津貼期間,不得同時請領失
業給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經公立就業服
務機構安排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於受訓期間,每月按申請人離職辦理本
保險退保之當月起前六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百分之六十發給職業訓練生活
津貼,最長發給六個月。
職業訓練單位應於申請人受訓之日,通知保險人發放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中途離訓或經訓練單位退訓者,訓練單位應即通知保險人停止發放職業訓
練生活津貼。
職訓生活津貼的申請日是【受訓之日開始】
失業給付的申請是【申請日往後算一個月】
ex:8/20申請失業給付→則失業給付期間是8/20~9/19
這時…
若職訓的開訓日是9/10時,就會被扣10天的失業給付
但…
被扣掉的錢可以等六個月失業給付申請完後,再請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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