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朋友約我和他一起開一間餐飲店,而且店裡有不少生財器具是我私人的物品,結果後來因為他的女朋友介入因此要求我退出他們要自己經營,結論是要把當初我的生財器具以及資金折算以十萬塊還我,結果又說沒有錢還,要我給他時間但這一拖就拖了二年都故意哭窮不還錢,在這當中店裡已經重裝潢了二次;如果沒有錢還我怎麼又有錢裝潢呢?他給我的理由是裝潢費不是他出的,上個月我又發現店裡又重新在裝潢,這口氣實在是讓人吞不下去,請問在法律上我是否可以告他呢?這算不算是侵佔呢?因為當初有不少的生財器具都是我的.
朋友欠錢不還該怎麼要回來 - 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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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 那你是和她一起開的
而且那都是你的東西 到後來他女朋友來 介入 結果 就把你踢出來 我覺得這樣有公平嗎= =
所以 可以 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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