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內勤/行政該給薪多少才不黑心? - 創業
By Wallis
at 2015-06-04T00:16
at 2015-06-04T00:16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allkss7127 (呂小喵)》之銘言:
: : 推 facete13: 33k忙一點 06/03 10:59
: : 推 Galileolei: 你的薪水福利算不錯啊 很有尊嚴的給法 對雙方 06/03 13:31
: : → Galileolei: 你可以給調薪誘因 鼓勵她成長 比方雙外語 軟體等 06/03 13:32
: : → Galileolei: 因為你有時候需要後備軍幫忙的時候 就等同她有往上動 06/03 13:33
: : → Galileolei: 力啦 當然是前提是她也想 如果她只想安穩做內勤 就看 06/03 13:33
: : → Galileolei: 你的想法 以前我待的日商是獎勵年資的 每年加月薪1000 06/03 13:33
: : → Galileolei: 無論你是什麼職位 06/03 13:34
: : → Galileolei: 比方說(不是雙啦)外語...orz 06/03 13:34
: : 推 Galileolei: 不過折算年薪 這小妹薪水真的很好就是了 06/03 13:37
: : 推 gentlwind: 符合勞基法所有規定就很難了...請先檢視是否還有未給的 06/03 14:07
: 小弟是標準的生意人 絕對不是慈善家(因為我不送錢...)
: 如果今天小妹年薪3.3*12 + 三節3 + 年終12 = 54 ~
: 平常一天吃飯飲料約250 * 22工作天 * 12個月 = 6.6
: 我一年約支出60W在員工身上(老婆不算...)
: 今天換算成請兩個人 但是我的支出不變 ~
: 月薪2.4*12 =28.8 兩個人就57.6 ~ 還沒算三節年終伙食 就已經接近我的人事費用了
: 所以取消所有福利 ~
: 貼出徵人啟事: 徵 貿易公司內勤 薪2.4W/月 三節獎金各3K 年終0.5個月 不供伙食
: 這樣的條件 不就是滿街都會出現的徵人啟事嗎 ? 很多甚至還優過這...
: 我知道很多小公司大公司 差不多都是類似的條件 同事都幾十個起跳 每天都在瘋團購...
: 流動率離職率 似乎沒有因為 多個同事/多個助手 而下降阿...
: 而勞基法這種東西 只是保障員工的"基本" 但絕不是準則...
: 這也是台灣薪資普遍偏低的原因...
我覺得你 salary 版看太多了
誠然大家都想要錢,問題看你有沒有能力賺
套一句 salary 常說的話
"只出香蕉,還想請到老虎"
重點是:
1:很多人覺得自己是老虎,但其實只是猴子
2:大多數的小微型企業,基本上只需要猴子不需要老虎
開發業務, handle 訂單,處理客訴 etc etc 的主力技能
如果小妹能處理,"按奈"的服服貼貼,我每天基本可以看報表之後睡覺
這種老虎,不要說 33k,50k 我都敢出,我相信絕大多數的老闆都敢
問題是員工們大多自認是老虎不是猴子 ..... blah blah
(下略六千字我不多說開放接龍,連你自己都碰過類似股東)
: 多數的企業主 都覺得 只要給勞基法的標準 不違法即可 ~
: 錢誰會嫌多? 放自己口袋有什麼不好 ~
: 但 我們給員工薪水 不是應該看這個人"值得"你給他多少來給嗎 ?
: 他能幫你分擔多少煩惱 解決多少問題 處理多少事務 ~
: 怎麼會變成政府幫大家訂一個薪水...反正餓不死就好...
: 如果請一個廢物 不要說22K ~ 2.2K我都嫌浪費 ~ 解雇他 政府還逼我再給他一筆 ?
: 但如果請到適合的人選(試用期不說) 就不應該是在基本底薪上做文章
: 而應該從 公司可以負擔多少錢請你的角度來給薪阿(當然要考慮工作比例 公司獲利等等
: 我也領過18900基本底薪 我也做過PT 75/HR ~ 條件還比現在更低的年代
: 但從來沒有一次領薪水 有過開心的感覺 ~ 因為我不覺得我只值這個錢...
: 小弟自知沒辦法完全遵造勞基法 ~ 但我會盡量給我能給的 ~ 而讓員工感到幸福
: 遠離黑心企業 絕對不是"遵造"勞基法即可 ... 而是創造員工能有歸屬感的環境
: 小弟也知道 創造就業機會對社會的貢獻不小於高薪 但我似乎沒這麼大愛 ~
: 畢竟我開的是貿易公司 不是公益團體 ~
: 我寧願讓一個員工感到幸福 柴米油鹽外還可以吃吃牛排
: 也不願讓兩個員工領基本底薪 每天抱怨薪水少還要偷偷找離職理由...
如果 24k 可以處理的事情
為什麼要給 33k ?
事實就是這麼的殘酷,就像你的產品如果市場上 22/pic 買的到
你有任何一位客戶會花 33/pic 跟你買嗎?
就為了自認給一個企業感到幸福嗎?
當然,如果給 33k,此人可以為我解決所有內勤問題
舉個例子,假設以你的算法,他很拼命,單就生產力而言,
一個人可抵兩個打混的人用,這種員工也不是沒有
但問題就老闆的角度我還要考慮很多,
最常見的就是請假出缺勤,跟離職交替
如果有人可以跟我保證此位員工準時上班,一年只休特休
在我需要時絕不請假不開天窗!
離職時保證"等我找到"下一位這樣的百分百員工,並且交接
我會用你的做法,人越多管理越麻煩,我也不想請太多人
實務上是,
1:沒人能跟你做這保證,給了牛肉可以請到老虎,多的是假裝(自以為)老虎的猴子
現在也沒有適用期,你用錯了他要他走只能按勞基法來
2:員工很多事情的 Priority 都優於公司
這也很現實,自己身體,家庭,進修,甚至一些外在環境的變動(搬家?)
Priority 都是遠高於公司你也無法苛責別人
請假,離職,如果你採精兵政策,每個人事變動都會影響你的規劃佈局
版友建議的兩個 24k,就可以把這問題減到最低
--
: : 推 facete13: 33k忙一點 06/03 10:59
: : 推 Galileolei: 你的薪水福利算不錯啊 很有尊嚴的給法 對雙方 06/03 13:31
: : → Galileolei: 你可以給調薪誘因 鼓勵她成長 比方雙外語 軟體等 06/03 13:32
: : → Galileolei: 因為你有時候需要後備軍幫忙的時候 就等同她有往上動 06/03 13:33
: : → Galileolei: 力啦 當然是前提是她也想 如果她只想安穩做內勤 就看 06/03 13:33
: : → Galileolei: 你的想法 以前我待的日商是獎勵年資的 每年加月薪1000 06/03 13:33
: : → Galileolei: 無論你是什麼職位 06/03 13:34
: : → Galileolei: 比方說(不是雙啦)外語...orz 06/03 13:34
: : 推 Galileolei: 不過折算年薪 這小妹薪水真的很好就是了 06/03 13:37
: : 推 gentlwind: 符合勞基法所有規定就很難了...請先檢視是否還有未給的 06/03 14:07
: 小弟是標準的生意人 絕對不是慈善家(因為我不送錢...)
: 如果今天小妹年薪3.3*12 + 三節3 + 年終12 = 54 ~
: 平常一天吃飯飲料約250 * 22工作天 * 12個月 = 6.6
: 我一年約支出60W在員工身上(老婆不算...)
: 今天換算成請兩個人 但是我的支出不變 ~
: 月薪2.4*12 =28.8 兩個人就57.6 ~ 還沒算三節年終伙食 就已經接近我的人事費用了
: 所以取消所有福利 ~
: 貼出徵人啟事: 徵 貿易公司內勤 薪2.4W/月 三節獎金各3K 年終0.5個月 不供伙食
: 這樣的條件 不就是滿街都會出現的徵人啟事嗎 ? 很多甚至還優過這...
: 我知道很多小公司大公司 差不多都是類似的條件 同事都幾十個起跳 每天都在瘋團購...
: 流動率離職率 似乎沒有因為 多個同事/多個助手 而下降阿...
: 而勞基法這種東西 只是保障員工的"基本" 但絕不是準則...
: 這也是台灣薪資普遍偏低的原因...
我覺得你 salary 版看太多了
誠然大家都想要錢,問題看你有沒有能力賺
套一句 salary 常說的話
"只出香蕉,還想請到老虎"
重點是:
1:很多人覺得自己是老虎,但其實只是猴子
2:大多數的小微型企業,基本上只需要猴子不需要老虎
開發業務, handle 訂單,處理客訴 etc etc 的主力技能
如果小妹能處理,"按奈"的服服貼貼,我每天基本可以看報表之後睡覺
這種老虎,不要說 33k,50k 我都敢出,我相信絕大多數的老闆都敢
問題是員工們大多自認是老虎不是猴子 ..... blah blah
(下略六千字我不多說開放接龍,連你自己都碰過類似股東)
: 多數的企業主 都覺得 只要給勞基法的標準 不違法即可 ~
: 錢誰會嫌多? 放自己口袋有什麼不好 ~
: 但 我們給員工薪水 不是應該看這個人"值得"你給他多少來給嗎 ?
: 他能幫你分擔多少煩惱 解決多少問題 處理多少事務 ~
: 怎麼會變成政府幫大家訂一個薪水...反正餓不死就好...
: 如果請一個廢物 不要說22K ~ 2.2K我都嫌浪費 ~ 解雇他 政府還逼我再給他一筆 ?
: 但如果請到適合的人選(試用期不說) 就不應該是在基本底薪上做文章
: 而應該從 公司可以負擔多少錢請你的角度來給薪阿(當然要考慮工作比例 公司獲利等等
: 我也領過18900基本底薪 我也做過PT 75/HR ~ 條件還比現在更低的年代
: 但從來沒有一次領薪水 有過開心的感覺 ~ 因為我不覺得我只值這個錢...
: 小弟自知沒辦法完全遵造勞基法 ~ 但我會盡量給我能給的 ~ 而讓員工感到幸福
: 遠離黑心企業 絕對不是"遵造"勞基法即可 ... 而是創造員工能有歸屬感的環境
: 小弟也知道 創造就業機會對社會的貢獻不小於高薪 但我似乎沒這麼大愛 ~
: 畢竟我開的是貿易公司 不是公益團體 ~
: 我寧願讓一個員工感到幸福 柴米油鹽外還可以吃吃牛排
: 也不願讓兩個員工領基本底薪 每天抱怨薪水少還要偷偷找離職理由...
如果 24k 可以處理的事情
為什麼要給 33k ?
事實就是這麼的殘酷,就像你的產品如果市場上 22/pic 買的到
你有任何一位客戶會花 33/pic 跟你買嗎?
就為了自認給一個企業感到幸福嗎?
當然,如果給 33k,此人可以為我解決所有內勤問題
舉個例子,假設以你的算法,他很拼命,單就生產力而言,
一個人可抵兩個打混的人用,這種員工也不是沒有
但問題就老闆的角度我還要考慮很多,
最常見的就是請假出缺勤,跟離職交替
如果有人可以跟我保證此位員工準時上班,一年只休特休
在我需要時絕不請假不開天窗!
離職時保證"等我找到"下一位這樣的百分百員工,並且交接
我會用你的做法,人越多管理越麻煩,我也不想請太多人
實務上是,
1:沒人能跟你做這保證,給了牛肉可以請到老虎,多的是假裝(自以為)老虎的猴子
現在也沒有適用期,你用錯了他要他走只能按勞基法來
2:員工很多事情的 Priority 都優於公司
這也很現實,自己身體,家庭,進修,甚至一些外在環境的變動(搬家?)
Priority 都是遠高於公司你也無法苛責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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