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勞基法請幫忙一下 - 早餐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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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店裡[早餐店]之前請了一個學生[16~17歲]
然後他來上班第一天正常 第二天遲到一個小時
第三天第四天正常 第五天沒來[也沒提早說.也沒打電話通知}
然後他星期一又來上班時 店長請他不用做了
那這樣還要給他薪水嗎?
沒有契約.沒有打卡.就像一般工讀生這樣
這樣我們有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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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omas avatarThomas2009-12-01
我是開早餐店的 我勸你還是要給 依據勞基法雇主沒權力扣其薪水 像其曠職扣3天 這都已經違反勞基法 至於你說 他沒契約 沒打卡 千萬不要有這種想法 假如遇到哪個神經病的告你 他一定會勝訴的 因為有客人看過他上班 至於如何給 照時數給他就好 他因該是時數工吧 把他遲到的一小時扣除既可 況且別忘啦 是你叫他不用來啦 不是他不做 至於私底下告訴你 真的不需爲啦小錢跑法院 那時真的得不償失 還有我奉勸你 以後別再請請工讀生做早餐店 我之前請的工讀生10個裡面8個有問題 都是愛玩 玩到早上哪還起的來 不然就是愛做不做 早餐店是一個辛苦的工作 如果沒有定性 是做不來的 所以我後來一律不請工讀生 寧願多一點錢 請正職 或是請年紀大約在28歲至40歲以內的這樣才有定性 而且手腳比較快 希望這些回答有幫助到你
Gary avatarGary2009-11-27
同意閃電男的說法~~
做事情盡量走合法的方法,別欺負人家不懂就亂佔人家便宜
勞基法條文網路上都找的到,看一看研究一下不會少一塊肉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