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店裡[早餐店]之前請了一個學生[16~17歲]
然後他來上班第一天正常 第二天遲到一個小時
第三天第四天正常 第五天沒來[也沒提早說.也沒打電話通知}
然後他星期一又來上班時 店長請他不用做了
那這樣還要給他薪水嗎?
沒有契約.沒有打卡.就像一般工讀生這樣
這樣我們有違法?
然後他來上班第一天正常 第二天遲到一個小時
第三天第四天正常 第五天沒來[也沒提早說.也沒打電話通知}
然後他星期一又來上班時 店長請他不用做了
那這樣還要給他薪水嗎?
沒有契約.沒有打卡.就像一般工讀生這樣
這樣我們有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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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事情盡量走合法的方法,別欺負人家不懂就亂佔人家便宜
勞基法條文網路上都找的到,看一看研究一下不會少一塊肉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