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失業給付期間可否兼差開計程車? - 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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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因為失業有去辦失業給付!
現在想開計程車可以嗎?
因為要開計程車靠行要有受雇證明,如果真的靠行之後 !
到時候會不會被查到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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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tha avatarEartha2009-05-06
要開計程車靠行要有受雇證明
與其擔心會不會被查到
為什麼不誠實告知呢?
(罰則)
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行為領取保險給付或為虛偽之證明、報告、陳述者,
除按其領取之保險給付處以二倍罰鍰外,並應依民法請求損害賠償;其涉
及刑責者,移送司法機關辦理。(保險之給付限制)
被保險人於失業期間另有工作,其每月工作收入超過基本工資者,不得請
領失業給付;其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基本工資者,其該月工作收入加上失
業給付之總額,超過其平均月投保薪資百分之八十部分,應自失業給付中
扣除。但總額低於基本工資者,不予扣除。
領取勞工保險傷病給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臨時工作津貼、創業貸款利
息補貼或其他促進就業相關津貼者,領取相關津貼期間,不得同時請領失
業給付。
如果您兼差的收入沒超過基本工資
你還是符合失業給付申請資格
與其擔心會不會到查到
誠實告知
心裡會更坦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