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機車被汽車撞關於賠賞 - 開店

Hedwig avatar
By Hedwig
at 2009-02-08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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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好!!我想請問~因為我禮拜一!!騎機車带著我姐姐在路上
路燈狀態~當時我時速40~50在機車道上!!隔壁的汽車道的汽車因為要閃內車道硬要轉彎的車~閃到機車到沒打方向燈!!結果我擦撞到人跟車都摔出去了!!我姐姐本來有被扶起來結果沒多久就突然暈倒了!!!
有馬上報警處理~~那請問所有費用都有對方負責嗎??
機車剛買1年~~已經送到比較熟的車行估全修完要2萬1也是對方全額負責嗎??
醫療費也都對方負責嗎??
我姐姐雙腳膝蓋擦傷腫起來~還有左手擦傷!!然後因為我姐姐自己開檳榔攤!!導致不能營業~~可以跟對方要求沒營業的損失嗎???可以的話是怎麼算呢???
而我是雙腳膝蓋~還有手掌關節處擦傷~還有臉部(左眼的旁邊跟下方)都擦傷~~也可以要求賠賞嗎??
我到現在晚上睡覺還都會一直回想到當時情形~還有姐姐昏倒的樣子!!想到就難過....這樣可以要求精神賠賞嗎??
還有車禍時我們穿的羽毛外套+鞋子+手機壞掉也可以要求賠賞嗎??
如果以上都可以~~那可以要求多少賠賞呢??
到現在禮拜日了!!姐姐比較能走路了所以打算開始營業
這樣子從禮拜一~禮拜六都沒營業的損失
檳榔跟葉子壞掉(預估壞掉部分價值)8千
還有車子估價2萬1
還有醫療目前為止大概已花費6千
還有當時的衣物損失(當時大概購買金額全加起來)價值1萬7
還有手機維修2千
還有精神賠賞
這些一共要求多少才合理~也不會太過分呢??
因為第一次遇到這種是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
Update:
TO傑伊斯
大大你好~可是朋友他們說可以有財物損失賠償
還有無法工作薪資賠償那是怎樣呢??
自己開店當老闆就沒有薪資賠償嗎???
Update 2:
TO傑伊斯
喔喔了解@@...
那關於薪資賠償呢??自己開店的關係就不能要求賠償嗎??
要在別人地方工作有固定薪水才可以嗎??
Update 3:
TO傑伊斯大大
喔喔!!了解~~~好險我姐姐每天都有在記帳!!
進貨多少~賣了多少等等的!!!
所以說只要拿出之前每天營業額出貨資料!
就可以了嗎???感恩喔!!!
Update 4:
TO啊旭大大
恩恩@@...謝謝你!!!沒意外的話因該是對方錯吧~~
因為對方給的筆錄跟我自己筆錄都是我沒錯居多!!!
剛好警察也是認識的@@...
Update 5:
哈哈~~我們比較擔心的是店的損失而已!!
因為其他都小意思!!可是店1個禮拜沒開損失重大!!
沒賺到錢~又要花一堆錢!!!然後客人又會流失!!
不太划算!!@@.....
Update 6:
TO傑伊斯大大
恩..謝謝大大喔!!!^^...
Tags: 開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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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la avatar
By Isla
at 2009-02-10T14:39
小弟弟你想太多囉!這種東西不是你想要人家賠你多少錢
人家就要賠你多少錢,像你這樣什麼東西都要人家賠償,只
會讓人家覺得你是獅子大開口~
遇到這種事你要注意幾件事:
1.肇事者是否願意找你和解?
有找你和解的話,就可以跟他討論賠償事宜,但也不能依你
所說的賠償去談,一般來說機車維修是由肇事者所認定的
第三者機車行來進行估價,而不會找你所謂(認識)的車行
所以不是你說2萬1,他就會賠你2萬1,除非他很有錢~
2.醫藥費~假如你有把看醫生的收據留起來的話,就可以照
價賠償,但...不包含私人國術館~
3.個人的私人用品~抱歉這就沒辦法賠償
4.營業損失~他也不可能會賠償,因為這種東西,是未知數?
一.不能知道東西是否原本是好的還是壞的!
二.這種東西的產值是多少,沒辦法推估!
三.檳榔業的營業額本來就不一定,無法去推斷!
2.肇事者有保險,交由保險公司處理?
要是真的是這樣的話,那你們有的等了,因為...
1.保險公司會要等到鑑識報告出來,才要跟你們談,而且還
會直接談價(殺價)價錢很低,看你們願不願意接受?不願意
的話,那就直接上法院來解決,(小蝦米對抗大鯨魚)誰會贏?
不用我多說了吧!會賠你錢啦!但....還是一樣的少
一般的車禍賠償幾乎都是只賠償醫藥費及維修費,
精神賠償有,但很少差不多在2~3千的價格~
2009-02-08 14:26:47 補充:
1.假如真的要求財物損失的話,那可能就要求不完
連鞋子有一點小刮痕,難道都要叫人家賠新的給你嗎??
所以在法律上隨身物件的損壞,是不會被認同的~因為折舊的關係
無法算出隨身物品的價值,所以....
所謂的(財物損失賠償)講的是說,(有價值的物品),(而非消耗品)比如說:
瓷器.金屬.藝術品...等等,這些東西如果是因車禍緣故導致損壞是可以要
求賠償同等價值的金額~
2009-02-09 15:49:25 補充:
薪資賠償~也不是說自己開店就不能夠要求賠償
只是說你不能列出明細,要求一樣一樣賠,比如像你說的
檳榔跟葉子爛掉,就要求人家賠償,因為...沒辦法可以明確的証明
說是因為太久沒營業而導致檳榔與葉子的腐爛,所以.....無法賠償
可是.....營業額是可以求討的,你只要把未出車禍前的一個禮拜的
營業帳目表拿出來,看一下平均一天的營業額是多少,(取中間質計算)
就可以跟肇事者請求賠償~
2009-02-09 16:15:47 補充:
TO:啊旭 ( 知識長 ) 大大~
您的法律條文解釋的非常的好~
可是.....以現實社會中,這些條文是用不太到的
因為:1.一般大眾不了解這些條文的解釋與涵義
2.大多數民眾並不會太去在意法律條文到底在說些什麼,可能就只
希望能賠錢了事就好,除了少部份的人懂的一些法律知識,會爭取自己的權
益,但這也只是少數而已~
請別誤會~我並不是要糾正你,就只是聊聊交流而已~如有不悅!請見諒!!
2009-02-10 16:34:35 補充:
其實~只要人沒事就好了~
營業損失再賺就好了
只要你們家的檳榔好吃
或有特色,其實客源很快就會回來的~
祝你家檳榔攤~生意興隆~囉!!
Joseph avatar
By Joseph
at 2009-02-12T00:45
交通事故發生"不在於誰撞誰的問題!
首先必須先釐清肇事責任歸屬,交通事故談路權ˋ論責任,不是被撞的一方ˋ重傷的一方ˋ甚至死亡的一方,就一定是對的一方,就一定可以求償ˋ一定可以得到理賠。
正確的作法如下:
確實肇責建議在案發日起算30 天後,向案發地交通大隊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免費],就能得知其責任初步分析結果,待分析結果出爐即可分曉,誰是肇事主因ˋ誰是肇事次因或無肇事因數,雙方就都不再會有不平衡或被坑的感覺。
只要分析或鑑定結果證實哪一方有過失,哪怕只有10%的肇事責任,造成人員受傷,已是既定的事實,不管大傷ˋ小傷ˋ甚至於只有擦傷ˋ瘀傷,都已構成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之犯罪要件,就刑事部份而言,受傷被害人就有權對另一方提出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
刑法第 284 條 :[告訴乃論]追溯期6個月 。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每一件案例,都屬一個單獨個案,依肇事責任比率不同ˋ傷勢不同ˋ當事人的身份ˋ年紀ˋ地位ˋ背景不同,減少勞動力損失[薪資所得損失],精神慰撫金[俗稱精神賠償]的價金差異就很大了,無一定準則可依循。
[理賠]顧名思義,[合理的賠償],只要是有憑有據的求償,都可認定為合理求償,法院是依憑據裁定判決。
開價多少是被害人或家屬的權利,是否合理裁判權在法院,求償必須要有憑ˋ有據,不是用預估的ˋ也不是用想像的ˋ更不是用嘴巴隨便說一個數目就該給,法院也不可能照准。
理賠項目與標準:見以下列表: [依肇事比率分攤]
侵權損害民事賠償,追溯期限為二年。
過失傷害之理賠標準:
一 : 醫療費用。民法第191-2條:汽車、機車或其他非依軌道行駛之動力車輛,在使用中加損害於他人者,駕駛人應賠償因此所生之損害。
以醫療收據為憑。
看護費用:強制險每天補助1000元,[以診斷書內有註明須看護天數為憑],最高理賠天數為30天。
二 :減少勞動力損失。
民法第193條: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但必須以診斷書內容有註明須休養日數與薪資證明或扣繳憑單為憑]。
三 :非財產上之損害 [俗稱精神撫慰金]。
民法第195條: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依身分ˋ地位ˋ背景不同,而有所差異,無一定準則可依循。
財損[車損]的部份"
只要上法院,依法對方可以主張折舊給付。
[工資部分不得主張折舊給付],此乃於法有據,只要[對方]主動提出此主張,法院就必須依法照准,也就是說求償的一方絕對無法拿到訴訟標的[修理費用]的全部。
試算公式: 零件材料費 X 0.369 X 出廠年齡[以行照為憑]==折舊金額 修復費用總金額 ,減去 折舊金額之所得,才是[賠償者對方]應給付之實際金額。
依行政院公布之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固定資產折舊率表及所得稅法第五十四條第三項之規定,系爭汽車耐用年數為五年,依定率遞減法每年折舊0.369,本件零件折舊後之金額已低於成本十分之一,應依成本十分之一計算。
其他:手機ˋ檳榔ˋ衣物~等,是可以列舉,同樣必須要有收據或發票為依據,亦有折舊價差。
當然你們也可以考慮,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免費],若雙方能達成協議進而和解,以免訟累當然最好。
惟調解委員會的功能,充其量只是一個和事佬的單位而已,其通知書乃至調解過程,都不具有強制公權力存在,任何一方都可以自由選擇,是否願意前往接受調解,在調解過程中,若雙方差距太大,無法取得共識,任何一方,都可斷然拒絕,調解委員會無權強制干預,只能算調解不成立而已,除非調解成立,該調解書就視同法院判決,才具備有法律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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