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1租約毀約問題 - 加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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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戚有塊地是出租給7-11,明年10月租約將到期,小弟和親戚有說好由我來頂店
也以告知7-11負責人員要加盟頂下這間店的意願,對方說要照流程由7-11出面和
親戚先續約,明年四月我在向7-11提加盟申請,不過親戚有說租給我的話是每月
5萬,若我提出申請沒過租給別人價錢要10萬以上。
最後親戚簽約後發現合約上的租金是寫5萬,我的問題是如果最後我沒過申請那
這樣不就還是得出租給7-11委任的人每月5萬,這不是親戚的本意,況且原本的
經營人經營的不錯,我怕7-11其實不願意讓我頂刁難我,這樣我方一點談判的優
勢都沒有了
問題
對方有口頭答應說如果我做租金是5萬,別人做要再談,請問我可以要求在已簽定
的合約中,要求補下這條說明嘛?
如果真的不行,要走向毀約的情況,合約沒有明定賠償狀況,請問有一個毀約的
賠償標準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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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dda avatarYedda2009-12-05
很簡單,就寫十萬
這樣就不會有別人租也5萬的問題,但會有稅金的問題
不然就寫十萬,但加一個備註如租某某我優惠給他5萬
這樣就不會有你講的任何問題
因為如你寫5萬,那他如租給別人,你也不用想收10萬了
而如寫在上面如毀約,到法院也都是以合約上記載的為主
口頭講的沒什麼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