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berich板 oca v.s AMYHUANG - 創業

Thomas avatar
By Thomas
at 2013-09-09T11:32

Table of Contents


此信件同步發布於toberich版

懇請小組長考量比例原則
收回此次判決結果
如果這樣的請求並非正常管道
請明示該如何替版主群申訴


版規的修訂並非一朝一夕可以修改完美
須經過不少次的異動才有可能達到少有爭議的地步

但對於oca的一而再 再而三的提起申訴
小組長顯然給版主群修改的耐心極其有限
更甚者 明顯忽略oca頻繁檢舉的行為已經造成版務不少負擔
甚至以此作為版主明顯疏失的判決理由


依照大部分人的使用習慣
版規對於看板的使用者應該不會有任何阻礙
但是偶有一些爭議事項 需要公平公正的規則依循
版規的存在才有意義
故版規從toberich開版至今
甚少由版主執行或是被版眾討論

但是隨著版眾增加
所謂"樹大有枯枝 人多有白癡"
少部份不認同此版理念的人
明顯利用此版尚未完備的制度進行破壞
對於一個明顯自toberich受惠的版友而言
感受到非常的心痛


的確版主的管理方式該隨著使用者人數增加而有所調整
但這需要一段時間調整適應
加上版主一職並非有給職
乃版主利用上班閒暇時間進行義務性的服務
利用時間有限 版務處理有瑕疵在所難免

但是版主適不適任應該由大部份的版友評比
而非因少數異議份子進行申訴
就由小組長進行處分判決

在此懇請小組長能接受版上其他版友的說明
重新考量版主對於其他版友的貢獻
而非只因少數人的仇視行為
影響大多數版友的權益




※ 引述《smart1988 (蒼海一村民)》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L_LifeJob 看板 #1IB6-OrT ]
: 作者: smart1988 (蒼海一村民) 看板: L_LifeJob
: 標題: [判決] toberich板 oca v.s AMYHUANG
: 時間: Sun Sep 8 20:37:41 2013
: 申訴案由:9/04 oca □ [檢舉] toberich 版主 amyhuang 未執行版規
: 9/04 oca □ [檢舉] toberich 版版規明顯矛盾
: 申訴人:oca
: 被申訴人:AMYHUANG
: 申訴訴求:1. toberich 版版主對於違規所做處置與版規不合
: 2. 綜合之前多項申訴與版主版規之執行狀況
: 個人嚴重懷疑版主藐視版規,還是自己訂出來的版規。
: 3. toberich 版於 2013/8/13 日訂立之版規有明顯疏失 (模糊空間)
: =========================================================================
: 判決結果:
:   板主 AMYHUANG、letts 警告一次,並檢討板規 八-3 之適用性。
: =========================================================================
: 判決主文:
:   訴求一:創業板板主群已就餘下未處置之使用者予以懲處,本判決書不再重議。
:   訴求二:經查,板主群確有疏失,然則「藐視板規」尚不至於,
:       組務已要求板主群(含新任板主dinos)加強相關處置,
:       期望未來不會再有相關情事發生。
:   訴求三:觀檢舉人 oca 所提之內容,板規 八-3 確有不完備之情況,
:       板規 八-3 已裁罰 4-12 個月,後續 a~g 乃補充條目且另有懲處,
:       一般來說若板規訂有細項,且細項附有懲處規範,
:       則裁罰時應明列使用者之違規項目,並依之予以懲處,
:       板主實施裁罰時採「累進」或「一罪一罰」皆可,本組並未設限,
:       然板規 八-3 既訂有細項,則應以細項為主而非以概括方式論定。
:   綜合訴求二及訴求三之板主方疏失,予以板主 AMYHUANG、letts 警告一支。
:   本案同時轉寄至檢舉人、板主群,並轉錄至看板 toberich 上公告之。
: 補充判決:
:   一、因應訴求三,組務要求板主群檢討板規 八-3 之適用性,
:     同時板主群應就受板規 八-3 懲處之使用者作出再議方可確保使用者權益,
:     重新議處之階段應先行解除受該板規懲處之使用者水桶。
:     不過板主亦得徵求受懲處者同意後,選擇保留原懲處。
:   二、因應使用者要求,板主群檢討板規 八-3 結束之後,
:     無論廢除與否,都應就板規第八大項及其細項之使用規則做出說明。
: smart1988 @ Life_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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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創業

All Comments

David avatar
By David
at 2013-09-12T19:31
推這篇。
Caitlin avatar
By Caitlin
at 2013-09-17T07:11
推 請小組長要了解一下版上的狀況
Lauren avatar
By Lauren
at 2013-09-18T23:27
推這篇,
Jessica avatar
By Jessica
at 2013-09-21T03:22
推 懇請小組長考量比例原則
Puput avatar
By Puput
at 2013-09-25T05:46
推這篇,唉……官啊……
Oscar avatar
By Oscar
at 2013-09-29T23:42
.
Emily avatar
By Emily
at 2013-09-30T06:53
Lucy avatar
By Lucy
at 2013-10-03T17:51
推這篇,有人就是無腦愛搞破壞
Leila avatar
By Leila
at 2013-10-06T11:35
看來戒嚴時代來臨了
David avatar
By David
at 2013-10-11T09:56
自己有意見的人就水桶到形同驅逐出板,只警告也太癢
Jacob avatar
By Jacob
at 2013-10-14T21:38
還有同樣挑釁謾罵的刑度相差甚遠,執法根本令人搖頭
Lydia avatar
By Lydia
at 2013-10-15T08:02
其實那一整串裡面雙方都有開火的情況
但板友是不是應該冷靜一下把情緒字眼先忽略,看一下論述
Agnes avatar
By Agnes
at 2013-10-15T21:39
不然說真的原本那樣更像戒嚴吧,不只是對oca而已
Poppy avatar
By Poppy
at 2013-10-17T08:27
整個板都瀰漫著排外、對於不同的意見幾近單方面的圍剿
Gary avatar
By Gary
at 2013-10-20T06:35
那些提出論述的人,一個個都受到相當程度的挑釁
James avatar
By James
at 2013-10-22T01:28
這樣的比例原則,只能說真的是相當有趣
Elvira avatar
By Elvira
at 2013-10-24T05:46
真的很有趣啊!也真的很不意外XD
Hamiltion avatar
By Hamiltion
at 2013-10-25T17:18
新的執法標準大家肯定要重新習慣
Edwina avatar
By Edwina
at 2013-10-28T16:14
良好的討論風氣還是要靠大家主動爭取與維持
Brianna avatar
By Brianna
at 2013-10-28T19:24
很明顯就是一個判決不公的才遭致投訴 跟討論風氣無關
Adele avatar
By Adele
at 2013-10-31T11:19
很明顯就是保險版的名人來敗壞自己名聲 跟判決無關
Rosalind avatar
By Rosalind
at 2013-10-31T14:46
不認識
John avatar
By John
at 2013-11-04T05:38
急公好義是好事, 但仍請認清角色, 吃麵的人都沒喊燙
Frederica avatar
By Frederica
at 2013-11-07T08:35
感謝提醒...下次不做這種事情了...

目前有在深圳的版友嗎?

Donna avatar
By Donna
at 2013-09-09T09:03
12要到深圳一趟會待到15 想說過去一趟可以順便認識聊聊 -- Sent from my iPhone - ...

關於合夥共同承擔損失的問題...

James avatar
By James
at 2013-09-09T00:51
不是專家,無法給意見,是想藉此事實請問大家: ※ 引述《kimitakeshi (毛豆)》之銘言: : 在請教大家問題前 : 我先針對我的狀況說明一下 : 首先 我很清楚合夥的壞處和後果 : 不過 因為很多的原因使得我必須接受合夥(這部份就不多說了) : 我和一個精通料理的師父有一致的共識 想要開間日式料理店 : 若以一百萬來說 : 我出七成(但我不會技術) 師父不想讓我請 他也想入股 所以他出 ...

關於合夥共同承擔損失的問題...

Zora avatar
By Zora
at 2013-09-08T23:15
在請教大家問題前(內容已修改) 我先針對我的狀況說明一下 首先 我很清楚合夥的壞處和後果 我認識了一個師傅 他上班那家店的型態和做的料理 正是我想要開的那種店 但因為師父會的料理和技術 我覺得要在外面找到取代他的不容易找 並不是說他非常厲害 媲美阿基師還是什麼大飯店主廚 而是說他會的技術可是傳承日本已有七八家連鎖店的內部配方 跟他說了我想開店的想法 而他也有意想創業 因此我們就達成 ...

toberich板 oca v.s AMYHUANG

Callum avatar
By Callum
at 2013-09-08T21:51
※ [本文轉錄自 L_LifeJob 看板 #1IB6-OrT ] 作者: smart1988 (蒼海一村民) 看板: L_LifeJob 標題: [判決] toberich板 oca v.s AMYHUANG 時間: Sun Sep 8 20:37:41 2013 申訴案由:9/04 oca □ [檢舉] toberich 版主 amyhuang 未執行版規 ...

發票含稅與不含稅計算問題

Oliver avatar
By Oliver
at 2013-09-08T20:45
最近碰到發票問題,想請教大家, 我在網路上看到發票的計算方式如下, 假設金額8000 含稅算式 8000/1.05=7619 7619*0.05=381(營業稅) 不含稅算式 8000*0.05=400 請問為什麼一樣都是5%的營業稅,含稅算式和未含稅不一樣?要多除以1.05? 這個除以1.05的作用是什麼? 所以假設我報價含稅的話,實收是否為7619-381=7238? ...